
经营管理签证更新拒签,以公司搬家为例
历时近半年的入国禁止政策,中国,韩国,新加坡等地区终于解禁了。
解禁的国家无一例外都是抗击新冠疫情的“优等生”。
东京都本地的话,有消息称会将疫情升值至“最深刻”级别。
北海道地区,法务省主页公布,札幌入国管理局在一周之内就有10名职员感染新冠。
整个日本的疫情前景还很不透明,奥运会还能开吗?

这个月,开始有经营管理签证的朋友问,终于回日本了,要怎么更新我的在留卡?
不讲条条框框,为了更直观好懂,今天举例讲一个经营管理签证更新失败的例子。
公司搬家后导致更新拒签
首先公司是可以自由搬家的,搬了家做本店移转的登记手续就好。
认定证明书申请的时候没有充分条件去挑挑选选,来了之后搬事务所的例子很多,这本身没问题。
牵扯到签证,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。
注意点一 向入管报备
公司搬家后需要在14天内向入管报备,这个不属于申请,属于届出。
注:申请的意思是,会被审核,有许可和不许可之分。届出的意思是,只要报告了就OK,不产生审核的过程。
这个报备的手续,不做的话不会立刻导致更新失败,但是会影响之后更新的年数,长远来讲从各种方面影响拿到永住的速度。
网上可以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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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统一点,打印出来填好邮寄也可以。
注意现在邮寄的地址不在品川入管,在新宿区的四谷。
这个手续如果漏掉,不是致命的。
但这个手续是必须的,不交的话会在年数判定等问题上吃亏。
如果在14天没来得及做,那么后来补交也比不交好很多。
注意点二 新事务所是否独立,新事务所的合同是否OK
上一个报备的过程里,入国管理局还没有捕捉到新事务所的详细信息,这个时候需要在更新申请的时候去证明新事务所是否独立,新事务所的合同是否OK。
这个步骤如果搞砸了是致命的。
新事务所是否独立指的是,例如是和住宅一体的话,那么是否和生活区完全分离,光热水电费是如何分配的等等,需要通过照片,平面图等等来说明。
新事务所的合同是否OK指的是,例如是否是法人名义,事务所用途是否有写是事业用。
这些的“立证责任“在申请人,入管给一个追加资料通知书(要求补交合同等)以及仁至义尽了,不会告诉你合同要怎么写才OK。
“反正就是一个更新而已,手里的合同也没看清楚就交了“而导致更新拒签的,实在是太可惜了。
提前看好,提前准备好材料,免得来追加材料通知书,免得更新失败。